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
申请人:北京市中伦文德(济南)律师事务所律师 党香连
联系方式:13964061562
申请事项:通知证人
出庭作证。
申请事由:
证人
系上诉人李成凯被控放火一案的证人,该证人目睹本案的发生过程,能够证明李xx身上的伤系在案发前所致,为了解案件的相关事实情况,申请人认为需要该证人出庭作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37条第1款的规定,特提出申请,望予以批准。
此致
xx市中级人民法院
申请人
2012年11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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